关于征集株洲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 (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 企业经营主体的公告
2026-07-03 17:27:31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皮宇 |          浏览量:496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湖南省2026年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大力提振消费,现就征集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经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购买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洗碗机、智能吸油烟机灶具(含集成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净水器、智能电暖桌(含智能电暖茶几和茶桌)、智能健康监测产品(血糖仪、血氧仪、血压计)、呼吸机(含制氧机)10类产品,按照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收货地址应当在湖南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应为同一人。

二、征集范围

依法注册成立并纳税,在湖南省内经营智能家居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具备相应销售、服务的经营主体(含分/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

三、参与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一)自愿参与活动,有能力做好补贴商品销售、联网激活、平台信息录入、台账制作、佐证材料留存、售后服务以及咨询答复、客诉处理等相关工作,具备一定资金垫付能力。

(二)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具备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进货信息、进销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消费者信息等不可更改、可溯源的台账资料。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对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负责,遵守价格管理规定,活动期间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不得采用先涨价后补贴、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诚信、规范经营,在经营场所或线上页面的显著位置明示产品价格及补贴信息,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不接受预存和充值。

(四)能够开具湖南省正规发票,发票销售方必须与报名主体完全一致。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要列明补贴产品销售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款可开进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消费者身份证号码、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S/N码等,并根据实际产品能效等级备注相关信息,无能效等级产品可不填写。

(五)具备稳定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六)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能按照全省统一的补贴核销平台技术要求,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销售数据上传、标识码(如S/N码等)、详细收货地址采集核验等工作,并配合建设补贴产品信息数据库。无条件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开展补贴资料上传、数据回传等基础性信息对接工作。

(七)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活动。

四、申请所需材料

1.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有效期内品牌企业授权书(有效期覆盖2026年)。

4.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

6.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7.“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下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以上,新成立分/子公司可提交总/母公司证明)。

8.提供标记地址水印的经营门店照片(注:需为正常营业状态,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至少包括门头和门店内部照片2张)。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第一轮参与报名资料提交系统定于7月3日-7月10日开放;从8月起,每月1日-10日开放系统接受企业报名资料提交。已参与2026年株洲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企业,自动纳入此次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活动核销商户清单,企业无需重复报名。

(二)报名入口。拟经营主体通过手机微信扫码通过“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报名平台”选择“株洲”进行报名。

报名二维码

(三)审核和公示。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报名资料初审、市商务局完成复审与公示,第一轮报名审核公示预计于7月24日前完成;从8月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于企业提交报名资料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初审,市商务局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与公示工作,未经公示不得上线。市商务局汇总本地区参与名单报省商务厅备案。参与经营主体资格有效期与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周期保持一致。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有序组织开展株洲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的征集审核工作,所属街道(乡、镇)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在前期以旧换新活动中,经营主体存在以下情况,原则上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曾被多次约谈且整改未完成;出现重大舆情并造成恶劣影响;拒不配合审计清算;未按要求完成核销数据回传及补贴资料上传等工作。参与经营主体出现注销、闭店、失联或主动退出等情况的,则活动资格自动终止。

(二)鼓励各参与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让利促销,加大优惠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宣传,引导有条件的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将销售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居民享受到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已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进一步将服务网络延伸覆盖至偏远农村地区。

(三)参与经营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员工参加和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操作。按商务部门要求做好以旧换新政策活动宣传工作,包括门店现场统一物料设计、户外媒体广告、自媒体广告、商圈和社区活动等。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并保留依法依规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本通知涉及的内容,与之后印发的株洲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活动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印发的2026年实施细则为准。

(六)活动咨询电话:

2026年株洲市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工作咨询电话

县市区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731-28681950

渌口区

0731-27611039

荷塘区

0731-28428428

天元区

0731-28665213

石峰区

0731-22760292

茶陵县

0731-25237945

攸  县

0731-24220182

炎陵县

0731-26222242

醴陵市

0731-23286086

芦淞区

0731-28580575

    附件: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株洲市商务局

2026年7月3日


责编:皮宇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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