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万元!攸县重奖招商“中介人”
2023-11-11 17:04:53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皮宇 | 作者:左振华          浏览量:5157

记者从1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攸县招商工作会暨打造“三个高地”推进“三大会战”开展“六大行动”三季度讲评会上获悉,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攸县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推进全民招商,形成人人招商的氛围,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攸县出台《攸县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招商“中介人”进行重奖,最高奖励为50万元。

何为“中介人”?记者从县商务局了解到,本《办法》所称中介人,指介绍和引进县域外企业到攸县投资建设项目,全程提供联络、咨询、考察、项目落地等服务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社会自然人等。在职公职人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享受中介奖励。

《办法》规定,中介人引进的企业,在攸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竣工投产(营业)并入统计库的,可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中介人奖励。如引进第三产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20万元;引进第二产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购地自建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租赁标厂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第二产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购地自建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租赁标厂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此外,对引入“三类500强”企业直接投资的项目,或是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三产业类项目,或者是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第二产业类项目的任意一种,攸县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中介人进行特殊奖励,以此激励专业人干专业事,重奖招商工作“有功之臣”。


一审:刘洁琼丨二审:蔡晓雅丨三审:刘峰

监制:吴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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