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湖碧水 酒埠江水库库区联合巡查执法工作专班在行动
2025-03-31 09:35:47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文维 | 作者:左振华          浏览量:2355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酒埠江水库休闲垂钓新规,正式规范了库区的垂钓行为,也有效保护了库区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县委、县政府专题部署,近日,由县森管局牵头组建,农业农村、交通海事、水利、公安、拆控违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为成员的酒埠江水库库区联合巡查执法工作专班开展首次执法行动,对库区进行全覆盖巡查,依法整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酒埠江水库是攸县的国家级大Ⅱ型水库,湖面面积11.2平方公里,总蓄水量达2.95亿立方米,地处酒埠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由于水库静谧、水质佳、环境好,吸引了很多本地甚至外地的垂钓爱好者。在酒埠江水库一处偏僻水域,专班人员利用无人机航拍和执法快艇巡查时发现了两名垂钓人士自带快艇正在库区进行非法筏钓。见此情况,执法人员立马下船进行依法处置。

县森管局副局长、酒埠江水库库区联合巡查执法专班负责人李湘华:“今天行动出来以后,就在酒埠江水库的禁钓区域发现有人在这里进行垂钓行为,我们依法进行了劝导、制止、教育,同时也会进行相关的处置。”

经询问了解,两名垂钓人士都是慕名从外地来到酒埠江水库游玩和垂钓,并不知道水库休闲垂钓新规政策。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引导,两名垂钓人士表示,自己钓鱼只是为了娱乐,没有出售过违法渔获,并马上从现场撤离。

钓鱼爱好者周先生:“我们是从长沙过来钓鱼的,不知道这里是禁钓区,通过执法人员的教育,深刻的知道错误,我们马上就会撤离,不会在这里钓鱼,希望各位钓鱼爱好者不要到酒埠江禁钓区来垂钓。”

在此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库区共劝离16批34人非法垂钓、捕捞行为,查获并现场放生一批非法垂钓的鱼类,还及时制止了一起因烧烤进行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于个别不听劝阻的垂钓人士,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缴相关渔具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通过联合巡查执法,不仅有效遏制了库区非法垂钓捕捞、非法载客、垃圾乱扔等各类违法行为,也增强了各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提升了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近年来,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酒埠江水库内非法捕捞垂钓、水上载客营运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库区水生态、水环境,扰乱酒仙湖景区经营管理秩序,给防洪、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风险。为此,攸县人民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攸县酒埠江水库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新规明确规定,每年从4月1日起,酒埠江水库全水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止捕捞期”和为期一个月的“禁止垂钓期”,特别是酒仙湖核心景区,即水云桥上游200米至下游全域划定为禁钓区,禁钓区常年禁止采取任何方式的垂钓。


一审:刘洁琼丨二审:蔡晓雅丨三审:刘峰

监制:吴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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