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2025-01-08 08:55:04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文维 | 作者:刘建飞          浏览量:6107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一审:刘洁琼丨二审:蔡晓雅丨三审:刘峰

监制:吴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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