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建华,现就本人的安置房问题涉及到的攸县城建公司一些懒政行为,再次向贵网提出呼吁,希望对攸县城建公司问责。 2020年9月10日和2020年9月20日,我在贵网问政湖南和百姓呼声栏留言《攸县同辉棚户区安置房十年无产权》,并请求对相关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但是,直到今天为此,攸县城建公司既没有安排工作人员与我们没有办理房产手续的拆迁户联系,也没有公布是否对相关责任人员是否问责。对此,我再次强烈呼吁:1、请求相关部门对经本人两次投诉后,仍然存在懒政行为的攸县城建公司的相关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请求相关部门对攸县城建公司前期存在的懒政行为的相关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附件:1、2020年9月10日在贵网问政湖南的留言 安置十年无产权该向谁问责 我叫周建华,现就本人的安置房问题,向贵网提出问政,希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2011年4月2日为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与攸县同辉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攸县房产局名下公司,下文简称同辉公司;后更名为攸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城建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约定同辉公司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将本人名下的房屋交付给同辉公司,同辉公司承诺在2013年4月17日前将安置房交付给本人,并承诺在2个月内负责办理本人的安置房产权手续。协议签订后,本人按约定在2011年4月7日将本人原有房屋产权证一并移交给同辉公司,2018至2019年本人2次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协议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按城建公司的要求送交城建公司。由于攸县政府和同辉公司的严重不作为,该安置房直到2014年6月25日才达到主体验收合格,直到2018年8月16日才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直到2020年,才有部分安置户迫于城建公司的淫威,不得已与开发商签订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其应得的商品房产权证书。而我们没有与开发商签订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守法公民,至今都没有房屋产权证书。 请问:1、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应2年2个月到手的房屋产权证书为什么10年还没有到手?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该向谁问责? 2、迫于城建公司的淫威骗取其应得的商品房产权证书是否有效?以产权置换的方式置换的安置房什么时候变成了自己购买的商品房了? 附件2、2020年9月20日在在贵网百姓呼声栏的留言 安置十年无产权该向谁问责 我叫周建华,现就本人的安置房问题,向贵网提出呼吁,希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011年4月2日为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与攸县同辉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攸县房产局名下公司,下文简称同辉公司;后更名为攸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城建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约定同辉公司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将本人名下的房屋交付给同辉公司,同辉公司承诺在2013年4月17日前将安置房交付给本人,并承诺在2个月内负责办理本人的安置房产权手续。协议签订后,本人按约定在2011年4月7日将本人原有房屋产权证一并移交给同辉公司,2018至2019年本人2次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协议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按城建公司的要求送交城建公司。由于攸县政府和同辉公司的严重不作为,该安置房直到2014年6月25日才达到主体验收合格,直到2018年8月16日才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直到2020年,才有部分安置户迫于城建公司的淫威,不得已与开发商签订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其应得的商品房产权证书。而我们没有与开发商签订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守法公民,至今都没有房屋产权证书。 请问:1、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应2年2个月到手的房屋产权证书为什么10年还没有到手?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是否该问责?该向谁问责? 2、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辉公司本应在2013年4月交房,但直到2013年4月,该棚改项目竟然没有启动,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是否该问责?该向谁问责? 3、2013年4月,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该棚改项目延期18个月交房,但是直到2014年9月30日延期交房的时间截止之日,该棚改项目仍然没有完成,同辉公司拿什么交房?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是否该问责?该向谁问责? 4、该棚改项目直到2018年8月16日才达到竣工验收合格。而城建公司对拆迁安置户的拆迁补偿只安排至2014年9月30日,攸县城建公司是否在与民争利?攸县城建公司是否应将拆迁补偿情况在拆迁户中公布于众?如不公布,是否该问责?该向谁问责? 附件3、攸县城建公司在问责湖南栏的答复: 我公司接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处理禹王宫遗留问题以来,积极处理解决开发商和回迁户的一系列的遗留问题,在2018年就将所有遗留问题解决完毕,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现对你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因该项目的安置是房产开发项目回购安置房模式,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因系统原因,安置房同样需办理网签手续才能发证,通过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大多数回迁户表示理解并办理了网签手续,目前禹王宫66户回迁户有60户已经发放了不动产登记证,该不动产登记证合法有效,在登记资料中有拆迁补偿协议,不影响该安置房拆迁取得的事实。 目前已拿到不动产登记证的回迁户对我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认可,并且赠送了锦旗,感谢我公司解决了他们多年来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你的情况,我公司再次声明,只要配合办理网签手续,即可拿到不动产登记证。 攸县城建公司 2020.9.18 2020-09-1916:41:20 附件4、攸县城建公司在百姓呼声栏的答复: 我公司接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处理禹王宫遗留问题以来,积极处理解决开发商和回迁户的一系列的遗留问题,在2018年就将所有遗留问题解决完毕,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现对你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因该项目的安置是房产开发项目回购安置房模式,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因系统原因,安置房同样需办理网签手续才能发证,通过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大多数回迁户表示理解并办理了网签手续,目前禹王宫66户回迁户有60户已经发放了不动产登记证,该不动产登记证合法有效,在登记资料中有拆迁补偿协议,不影响该安置房拆迁取得的事实。 目前已拿到不动产登记证的回迁户对我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认可,并且赠送了锦旗,感谢我公司解决了他们多年来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你的情况,我公司再次声明,只要配合办理网签手续,即可拿到不动产登记证。 攸县城建公司